單井公司對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與節能綠化等方面全力推動與投入,以誠信的態度及敬業精神做好每個細節,追求專精卓越為使命。本公司制定的「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誠信經營守則」是行為準則及執行的指引。
單井公司根據中華民國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國際議定標準等國內外相關法令與準則,制定公司治理架構。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選舉辦法、股東會議事規則、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等重要公司治理相關守則與規章,可於本公司網站公司-重要規章查詢。
公司治理專職單位及其執行情形
本公司指定由現任財會行政部林佳穎經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其為公司經理人且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會計等管理工作經驗達三年以上。
公司治理單位主要職責為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及安排董事進修課程,辦理公司登記,並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1. 協助董事會及股東會召集及會議相關事宜
•擬訂董事會相關議程,依法於7日前通知董事,並提供會議及相關輔佐資料;另於會議通知特別提醒董事,應注意需利益迴避之議題,並於會後20天內提供議事錄。
•協助股東會之召集各項程序,並於法定期限內準備開會通知、議事手冊、議事錄及年報等相關文件提供股東/投資人參考。
2. 協助提供董事執行職務所需資料及相關法令之遵循,並安排董事進修課程
•配合公司治理相關之最新法令規章修訂,知會董事會成員。
•依公司治理實務需求及配合法令更新,安排年度董事進修課程;114年度共安排6小時之進修課程,分別為「股東會、經營權與股權策略」及「2026全球及台灣經濟金融及投資趨勢展望」各3小時。
•為確保董事於非會議期間,亦能充分掌握公司重要資訊;主動將公司相關公開揭露之重大訊息、公司相關重大新聞報導及公司對外發布之新聞稿,亦同步知會董事會成員。
董事會績效評估及其執行情形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本公司董事會於108年03月29日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於109年03月25日修訂部份條文內容。
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為內部績效評估,內部績效評估每年年底執行一次,並將評估結果提報次一年度第一季董事會報告。
董事會績效內部評估項目及其執行情形
1.董事會績效考核,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及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共計 45 項考核項目。
2.個別董事自我績效考核,包括對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以及內部控制等六大面向,共計23項考核項目。
3.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考核,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以及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各功能性委員會分別計有22 項考核項目。
114年董事會績效自我評估結果
1.評估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2.本公司針對「整體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自評結果皆為良好,且並無重大之改善專案。
3.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於 115 年1月28日提報董事會。
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為強化公司治理,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之規定,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以有效建立董事會治理制度及健全監督功能,並強化管理機能。